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202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处分的期间为:

警告,六个月;

记过,十二个月;

记大过,十八个月;

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处分期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