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2001年) 第四章 认证考试 第二十条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暂行办法(试行)(2001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认证考试 第二十条 认证考试内容包括税收法律法规、税收业务以及与税收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