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八条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八条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1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与计划严重脱节的,财政部将收回部分或全部专项资金。同时,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下1年度不再对项目单位继续安排专项资金。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