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一)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一) (一) 提供移动智能终端预置软件(以下简称预置软件)的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自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依法维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实施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