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资金下达 第十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资金下达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各省资金申请报告,并按程序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对直接下达到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各省发展改革部门须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对切块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各省发展改革部门须在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同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分解备案。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