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2019年) 第四章 处理 第三十九条 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2019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处理 第三十九条 处理决定生效后,被处理人如果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作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承诺,或对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可根据被处理人申请对其减轻处理。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