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2019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对科研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行为偏离科学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
是否有故意造假、欺骗或销毁、藏匿证据行为,或者存在阻止他人提供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程度;
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
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行为偏离科学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
是否有故意造假、欺骗或销毁、藏匿证据行为,或者存在阻止他人提供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程度;
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
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