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三十七条 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三十七条 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