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质认定 第五条 科学技术部根据科技查新业务需要,认定或授权认定信息咨询机构从事科技查新的业务资质。 第六条 信息咨询机构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申请从事科技查新的业务… 第七条 申请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八条 申请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第九条 认定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申请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进行认定。获得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由认定机关颁发科技查新业务资质证书、批准刻制科技查新专用章… 第十条 科技查新业务资质证书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