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数据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国务院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在科学数据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地区)科学数据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数据管理政策;
指导所属法人单位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或者授权有关单位做好科学数据定密工作;
统筹规划和建设本部门(本地区)科学数据中心,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所属法人单位科学数据工作的评价考核。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地区)科学数据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数据管理政策;
指导所属法人单位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或者授权有关单位做好科学数据定密工作;
统筹规划和建设本部门(本地区)科学数据中心,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所属法人单位科学数据工作的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