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执法职能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科技部视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

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注销行政执法证;

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