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执法职能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干扰、阻挠、拒绝行政执法监督的;

被举报、投诉经依法审查被确认违法的;

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隐瞒案件事实、出具伪证、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以权谋私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