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七条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五十七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七条 科技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和违法所得应当由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上缴国库。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