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202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加强对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和权限对科学技术活动实施中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