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生产经营者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种畜禽生产群存栏规模情况说明;

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

设施设备情况说明;

质量管理、档案记录、销售台账等制度材料;

种畜禽来源说明及系谱档案复印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