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5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50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企业的财产和营业受充分的保护,经营管理权属于投资人;但与劳资双方利益有关者,应由劳资协商会议或劳资双方协商解决之。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