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2014年) 第二条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