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2014年) 第一条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2014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制止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