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票据登记与托管 第三十七条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票据登记与托管 第三十七条 贴现人应当于票据交易前在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完成纸质票据登记工作,确保其提交的票据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