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 第七条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 第三章 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 第七条 艺术考级机构是指根据本办法规定取得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的艺术学校、团体和单位。 第三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