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评估程序和方法 第十六条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审核备案。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第十八条 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