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六章 结案、归档 第三十九条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结案、归档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结案: 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的;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作出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决定的。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