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不听劝阻的,由民政部门命令解散。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