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8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监督社会团体遵守宪法和法律;

监督社会团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登记手续;

监督社会团体依照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