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三章 教育机构的教学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教育机构的教学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 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专业设置。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