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 第四章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 第四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明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如实记录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等失信行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