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