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用水或者注浆灭火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从进风侧进行灭火,并采取防止溃水措施,同时将回风侧人员撤出;

为控制火势,可以采取设置水幕、清除可燃物等措施;

从火焰外围喷洒并逐步移向火源中心,不得将水流直接对准火焰中心;

灭火过程中保持足够的风量和回风道畅通,使水蒸气直接排入回风道;

向火源大量灌水或者从上部灌浆时,不得靠近火源地点作业;用水快速淹没火区时,火区密闭附近及其下方区域不得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