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应急救援人员在灾区工作1个氧气呼吸器班后,应当至少休息8小时;只有在后续矿山救援队未到达且急需抢救人员时,方可根据体质情况,在氧气呼吸器补充氧气、更换药品和降温冷却材料并校验合格后重新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