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矿山救援队在救援过程中使用音响信号和手势联络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在灾区内行动的音响信号:
一声表示停止工作或者停止前进;
二声表示离开危险区;
三声表示前进或者工作;
四声表示返回;
连续不断声音表示请求援助或者集合。
在竖井和倾斜巷道使用绞车的音响信号:
一声表示停止;
二声表示上升;
三声表示下降;
四声表示慢上;
五声表示慢下。
应急救援人员在灾区报告氧气压力的手势:
伸出拳头表示10兆帕;
伸出五指表示5兆帕;
伸出一指表示1兆帕;
手势要放在灯头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