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一百三十二条 矿山救援队参加矿井卡罐事故救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清理井架、井口附着物,井口设专人值守警戒,防止救援过程中坠物伤人;
有梯子间的井筒,先行探察井筒内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浓度以及梯子间安全状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梯子间向下搜救;
需要通过提升系统及设备进行探察搜救的,在经评估、检查和测试,确保提升系统及设备安全可靠后方可实施;
应急救援人员佩带保险带,所带工具系绳入套防止掉落,配备使用通信工具保持联络;
应急救援人员到达卡罐位置,先观察卡罐状况,必要时采取稳定或者加固措施,防止施救时罐笼再次坠落;
救援时间较长时,可以通过绳索和吊篮等方式为被困人员输送食物、饮料、相关药品及通信工具,维持被困人员生命体征和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