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一百三十条

第一百三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在使用起重、破拆、扩张、牵引、切割等工具处置罐笼、人车(矿车)及堆积杂物进行施救时,应当指定专人检查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浓度、观察井筒和巷道情况,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同时,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被困人员受到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