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矿山救援队参加矿井透水事故救援,应当了解灾区情况和水源、透水点、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等情况,分析计算被困人员所在空间体积及空间内氧气、二氧化碳、瓦斯等气体浓度,估算被困人员维持生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