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5年) 十二、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5年) 十二、 十二、 资质认定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资质认定工作。加强资质管理,建立、健全资质证书档案分类、备案的管理制度。取得资质证书和资质延期、变更或晋级的矿山救护队名单,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