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5年) 十三、

十三、 资质证书分为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和编号。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延期、变更、晋级申请书,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矿山救护队资质审查书、现场核查通知书,证书颁发或不予颁发通知书等文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