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5年) 十一、
十一、 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应当按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审查书》逐项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对申请三、四级资质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核查工作,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对申请一、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核查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可以委派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对申请三、四级资质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核查工作,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对申请一、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核查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可以委派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