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编制 第十九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编制 第十九条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和技术要求,集成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果,组织建设并维护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 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的建设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