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 第五条 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 二、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 二、 第五条 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 二、 根据本办法和有关法规,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