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 第五条 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 一、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 一、 第五条 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本办法负有下列职责: 一、 制定本部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规章、规定,并报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