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及代理机构资质考核授予办法(199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认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认证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勘查登记、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认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