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七条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通过资格审查认定的,由资格管理机关颁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证书。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