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工作制度(2003年) 第十九条 矿产勘查及油气开采督察员工作制度(200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对督察员报告的问题不作查处或查处不力的,由国土资源部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