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条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管理措施的期限为三年,自矿业权人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