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矿业权人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法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将其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的;
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
一年内因同一矿业权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的;
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
一年内因同一矿业权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