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