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石油天然气干线管道建设主体责任的企业违规从事竞争性及辅助性业务的,或利用管存等应急调节能力,或以管网平衡服务为由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职责查处。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进出口、生产销售等竞争性业务的企业违规从事石油天然气干线管道建设与运营业务的,由省级以上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职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