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等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加强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汇集类信息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