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1989年)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六条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1989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六条 因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致使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