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从其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