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实施督导时遵守有关规定情况。

督导报告撰写并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情况。

督导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情况。

按要求接受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