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监管 第十五条 督学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监管 第十五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对督学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实施督导时遵守有关规定情况。 督导报告撰写并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情况。 督导意见反馈和督促整改情况。 按要求接受培训情况。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